申请商标转让公证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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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转让公证的费用标准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8 08:39:14

商标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后,在商标转让公证其实并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的申请条件,膳食在商标局进行审核时,若是遇到商标的资料出现问题,就会下发补正公告书的通知,而在接到通知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公证。那么,申请商标转让公证的费用标准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跟随长沙商标注册来一一了解一下。

一、商标转让公证,并不是商标局要求的商标转让的必要请求条件,只有商标局因形式检查时发现两边资料出现问题时,才会下发补正公证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就必须去进行公证,否则转让就不予核准。那么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这儿商标持有人分为个人和企业公司,详细如下:商标持有人是个人需要供给:A.个人身份证原件B.商标注册证原件C.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持有人是公司需要供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B.商标注册证原件C.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D.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决议书。

二、商标转让公证费用标准:商标转让公证费用每个城市公证处收费都不相同的。一般价格在400-500左右。供给公证是为了便利商标局转让检查提交资料,有提交公证的转让请求,商标局一般不会下补正,转让也会快点。报转让请求时你也能够不提交公证,等检查时,商标局补正要求供给公证,你再做公证也能够。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义,需要注意商标受让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商标注册类别保持一致。

国家对创业的激励政策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使得更多的人在创业浪潮中投资变得更加困难。对他们来说,自己创业、自己创业更加困难。如何才能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答案是拥有自己的品牌,这是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好品牌先有好品牌,好品牌是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中的利剑。有些人可能对此有疑问。既然商标注册这么好,个人能注册商标吗?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因为注册商标的原则是先注册的原则,导致近年来商标注册事件频繁发生。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新政策“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规定,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是不可能的,个人想再次申请商标,需要什么方式进行注册?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个人,必须先不是自然人,而只有个人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注册商标。无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委托专业商标注册机构代为办理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商标图案(需要颜色保护的,提供彩色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材料齐全后,可以办理商标注册。首先,可以到商标局办理具体手续:商标查询,这是商标注册的一个重要过程。

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个人可以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提交商标申请。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商标申请也会有所不同;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申请商标的,应当以商标审核的形式对本单位的商品/服务进行分类,审核结果分为受理通知书、更正通知书三种,拒绝通知。-商标实质审查公告期为三个月。

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签发证书除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外,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类似的商标查询非常专业。委托一家专业代理机构,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团队,可以提高注册商标通过的概率,避免浪费时间。因此,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如果他/她想成为自己领域,他/她必须拥有自己的商品商标,这样他/她才能得到消费者的更好认可,获得更好的市场效益。

近似商标是商标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近似商标的审查(一)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的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的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是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的含义不同,要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没有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容易产生误认的,判定其为近似商标。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六)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七)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八)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九)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注册商标的注册不能随意更改,但如果商标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只有这样,商标注册人才能享有依法使用商标的专有权,这项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商标注册事项的变更,首先是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比如,已经注册了商标的企业、事业单位,由于机制的转换、体制的改革、资产重组,都会引起企业、事业单位名称的改换。

使用新名称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简单地继续使用原有注册人名义,而是应当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手续,使更换了名称的单位或者个人成为合法的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致因为未作变更而使应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地址和其他已作注册的事项,凡是发生改变时,都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事项手续。因为每一个注册事项都是反映了一定的权利义务,与一定的法律关系相联系,所以已经作了注册的事项一旦有了改变,就应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册事项变更有必要的程序。首先是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变更注册事项申请书,以及有关变更的证明材料,这种申请如果经过商标局的核准,由商标局发给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在变更登记事项时,还要求商标注册人应当处理变更,即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则直接相关的注册商标应当一并处理。例如,如果同一商标注册用于多种不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发生变更,所有注册商标必须一并更改,并且不得处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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