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长沙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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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长沙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15 08:27:04

领取长沙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专利申请所有专利申请都有一定的原则,那么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今天,专利申请的小版本知识产权将会给你一个详细的介绍。

1、书面原则专利申请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优先权原则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专利申请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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