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浅谈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浅谈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3 08:07:32

在我们现实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越来越成为常态,辛苦申请的商标却遭遇驳回,很多人都想我的商标估计是要凉了。那么,你是否知道你的商标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的呢?有何对策?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如下几种:

由于盲查期导致的被驳回商标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到的数据相对就不完全。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两天前有人申请了,这时候是查不出来的,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样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他人提起湖南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商标。

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的被驳回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被驳回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查询工作是代理机构完成的。代理组织专业水平不一而论,运气不好遇到不专业或经验少的代理,查询结果相对可信度低。但是莫慌,商标申请驳回并不代表商标注册申请彻底失败,它只是商标局实质审查的一种结果。

如果申请的商标注册被驳回应该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01提出撤三复审此方式适合用于引证商标申请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注册已满三年,可以将对方三年来未使用的类别申请撤三,撤掉之后再申请商标复审,拿下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

02复审延缓审理部分引证商标到期未续展期限未满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请该商标,即使申请了也不能通过。此时,做商标法律复审中,被异议、撤三审查等权利是不稳定的。商标复审延缓审理(9个月3个月)刚好一年,可以在引证商标无效时,拿下该商标的使用权。

03复审重新申请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标是因为图案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选择性的将图案和文字分开,再进行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部分再进行其他方式复审,获得相应类别的使用权。

04分割复审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别中,部分类别可以被予以注册时,可先将这部分类别注册下来,获得使用权限。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被驳回的类别做复审。

05部分复审如果申请商标与多个商标近似,例如图案与A商标近似,文字与B商标近似,那么,我们可以选择放弃与A商标相同的产品或者服务的部分类别,再去做复审,通过的可能性会高很多。

06复审如果申请商标与本企业的字号相同,同时,企业注册下来的时间先于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做法律复审处理。

此外,如果对商标申请方面有其他的异议,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复审!部分申请人认为,商标被驳回就注定了申请人不能获得此商标,但实际情况是:从过去的驳回复审案例分析,有60%左右的商标是在复审后获得的,也就说商标复审是有一定的困难,但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1、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自然规律;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a:科学发现;

b:智力活动规则于方法;

c:疾病诊断与治疗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

e:用原子核来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但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优先权的含义:优先权原则源自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为了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

申请日重要性: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日在法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按照先申请原则,在有相同内容的多个申请时,申请的先后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它确定了对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间界限,这在审查中对决定申请是否具有专利性关系重大;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的起算日。

授予实质条件:《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同时,《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一标多类湖南商标注册往往是很多大企业会选择的一种商标保护方式。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一下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1、缺点: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标多类申请的申请费仍按类别的数量进行收取。这就是与许多国家规定不同的地方。一些其他国家可能对于一标多类的费用有所优惠,但是在我国,不仅是申请注册商标,而且后续的变更登记、转让申请、许可备案、续展等,商标局的申请费也仍以现行标准根据类别的数量进行收取。因此,对于一标一类和一标多类,在费用上差别还是很大,对于很多新企业来说资金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个资金和将来被侵权导致的品牌价值损失比是九牛一毛了。

2、优点但是,一标多类申请仍旧有着它特有的优势。由于一标多类注册只有一个注册号和一个注册日期,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便利。然而,该种便利是基于将来商标注册不会有任何分割的情况下的。举个例子,如果将来有人对该一标多类申请中的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异议,或者将来商标注册人想将该申请或注册中的一部分商品或服务转让给他人时,是不能将该申请一分为二的。总的来看,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的优点有,比如说日后想从事其他类别的产业,就不需要另行注册该商标了。但是综合考虑,一标多类的保护方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建议大家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3、怎么选可以先从企业的规模已经将来所要涉及的市场领域来决定,如果是大品牌,要涉及的类别特别多,就建议全类注册,如果是小企业,可以先考虑注册和经营的类别相关相近的类别,然后再慢慢扩大注册范围,但是一定要持续观望整个市场,要对新出现的各个品牌做研究,避免被人抢注的风险。

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国际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事项?商标国际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各国商标当局在注册时,将根据本国商标法、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的条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这些法律条件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必要条件,被称为商标国际注册条件。国际商标注册条件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内容。在大多数国家,下列情况不被认为具有显著特征:商标使用行业通用的商号或者图形。

比如,如果用“奶牛”作为奶粉的商标,由于奶牛是行业的一般商品形态,商标没有显著特征,无法核准注册。商标使用地名。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名作为商标,因为地名不能区分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商标仅由表明商品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和其他特征的文字、数字组成。比如“开司米”和“金”笔。

采用这种商标将使货物与其他类似货物混淆。商标由简单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使用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会使人难以识别,而且会在一些商品中引起误解,比如用于鞋子的商标很容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禁止数字商标注册。例如,在广州生产的“555”电池的注册申请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都没有得到批准。不同的国家对商标的特征有不同的审查标准。日本《商标法》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的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一种或多种指定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相对宽松。所有可用于识别产品、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徽记、品牌、印章、图章、插画边缘、图片、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均可用作工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在英国和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两部制。a部(主注册处)注册的商标要求比B部(附属注册处)注册的商标要求严格。

根据英国商标法,任何申请注册为A部分的商标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中国启动了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的纯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在中国注册;申请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的纯成员国,或者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注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应当与国家基本注册或者基本申请内容相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应当与国内申请人或者注册人的名称完全相同;申请人的地址应当与国内申请人或者注册人的地址完全相同;商标应当与国内注册商标的名称完全相同,包括颜色;所报货物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货物和服务范围相同或不超过该范围。同一商标在国内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类别申请注册的,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以申请国际注册,填写《中国报告的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国际注册申请书》类别顺序。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可以要求优先权。

申请国际注册时,申请人与国内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间隔不超过六个月的,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但应当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的副本。商标局对不符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第6-1条、第2条、第3条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和《议定书》联合实施规则之一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国际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续期注册。


 

版权所有: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