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注册商标怎么转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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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注册商标怎么转让呢?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2 08:11:49

在咱们注册相应商标的时侯,由于注册主体的不同,所以将注册商标分为个人商标和企业商标。而在咱们获取相应商标的时分,咱们知道长沙商标注册的难度,所以咱们是主张选择转让来获取相应商标。而当咱们转让个人商标的时分,个人商标怎么转让呢?

个人商标转让在咱们进行个人商标转让的时侯,咱们知道由于商标的特性,所以在咱们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咱们需求对待转让商标进行检查,防止由于商标权不稳定,或许其他原因此导致的商标转让失利。而且咱们还需求检查是否存在近似商标,如果存在近似商标的,那么咱们需求将近似或许相同商标一起转让。

在咱们确定好商标权权之后,咱们就可以准备好《注册商标转让请求书》等相关转让文件了。而且将准备好的转让文件提交商标局,商标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该商标转让请求,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检查,之后依据检查记过来判定是否能够转让。在通过商标局检查之后,商标局就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并对其进行公告。

总结上述流程之后,也就表示咱们所进行的商标转让请求现已成功了,但是在咱们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的存在,使得商标转让过程中需求准备好适宜的商标转让资金,而且咱们还需求签订好适宜的商标转让合同来确保个人商标转让的安全。

随着全国范围内为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蔓延而展开的战斗,一些人转向大量与抗流行病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例如药物消毒剂,医疗设备,口罩防护服,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批发和零售。大量抢注申请“火神山”“雷神山”“新冠”“封城”等商标。在长沙和东莞,甚至有两家公司在新冠肺炎吹哨人李文亮医生殉职当天,第七天和第九天申请了9个“李文亮”商标。

长沙商标注册固然有很多好处,但是我们不能没有底线,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幸运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及时做出了回应。2月初,商标局审查部门发布了关于疫情涉及人员的姓名,含有疫情名称的有关标志,疾病名称,与疫情有关的药品标志,与保护性产品有关的标志,其他流行病相关迹象等,打击与疫情有关的异常商标注册申请。2月26日,商标局的官方网站宣布,它已控制了与近600例与新冠状肺炎疫情有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包括“火神山”和“雷神山”。3月3日和5日,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分两批发布了商标注册申请,分别为“44045053“号火神山”和44013999号“雷神山”。

集中驳回了“李文亮”等37件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中公布了抢注申请人及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并将代理机构的非法线索转发给了省知识产权局。3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局根据《商标法》第一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处以顶格十万元的罚款,并将有关商标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移送其辖区市场监督局处理。商标局依法及时驳回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地方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及其代理机构,得到了网友们点赞。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商标局是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以“不良影响”为由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并未认定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但是,《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及第四款规定予以查处的“违规代理商标注册申请”“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不包括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商标注册申请。因此,此次抢注新冠疫情相关标志事件,只能由商标局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地方市场监管局无权依照《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或者第四款查处相关申请人及其代理机构。

也有意见提出:字号权一般是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具有一定影响力后,相关企业获得的民事权益。雷神山医院、火神山医院是本次疫情防控临时设立的医院,不是企业,也未见办理事业单位等机构登记和执业批准手续,本身并非依法成立的组织,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也就不存在名称权、字号权的问题。因此,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前述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拥有“火神山”“雷神山”字号权的在先权利,并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及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查处案涉商标代理机构,在法律适用上是不准确的。还有意见提出,《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以及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同时具备“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两大要件。

此次抢注新冠疫情相关标志事件,有些申请人是在自己从事经营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少量抢注相关商标,不宜当然地认定其不具有使用目的。对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申请人不具有使用目的的,地方市场监管局就不能依照《商标法》第四条和第六十八条第四款查处相关申请人。抢注“新冠”“封城”等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也未构成第三十二条所称“在先权利、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标志,且不足以认定申请人不具有使用目的的,地方市场监管局就不能依照《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查处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基于本次抢注新冠疫情相关标志事件,本文就如何界定《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予查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及违规代理行为,作如下探讨:首先,本次抢注新冠疫情相关标志事件中,相关抢注行为可能既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构成不良影响,也可能同时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等其他条款。

如,李文亮、钟南山等抗疫人士已有相当高知名度、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其姓名权当然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同时,李文亮、钟南山等抗疫人士是全国人民心目中抗击疫情的英雄,他人抢注商标行为不仅严重伤害疫情防控英雄及其家属的情感,也伤害了全国人民对英雄的崇敬之情,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商标具有的商业价值是无形的,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越大。长沙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的第一步,因此成功注册商标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也有客户提问到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能不能再注册,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别人长期不使用的商标能不能进行注册呢?这就需要先将其进行撤销,那么该如何申请注销别人长期没有使用的商标呢?

最近有位客户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公司准备上一个项目需要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可是需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过了,于是就束手无策了。那么今天,就来告诉大家如何申请撤销别人长期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对于上面这位客户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注册商标处于正常情况,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的,只有注册其他商标了;另外一种情况是该商标处于长期不使用的情况,特别是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我们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在转让商标前我们需要确切的了解商标的重要性,商标就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长沙商标注册可以让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通过的商标是想有专用权,并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的。注册一个商标和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费金钱的。保护自己的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自己的品牌和财产。每个著名品牌的成立,商标都会让其品牌下的商品升值。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

商标经过注册后,商标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很重要的处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的所有专用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有所不同,注册商标转让后是主体变更,代表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拥有人;而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不变,仍是原注册人。

商标转让时,商标注册人作为转让人,接受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为受让人。注册商标转让要注意的是,需按照法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再经过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发布公告,此时商标转让才能生效,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遵行法定程序走的,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在期限内改正或者撤销已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既可以促进了企业品牌创建,又能帮助企业激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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