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公司商标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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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公司商标的可选方式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31 08:27:44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专利申请的10大误区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小编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在二十一世纪要想保持强劲的竞争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高科技,二是好品牌。而无论高科技或好品牌其背后支撑的力量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于是,就企业而言,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企业能否立足于市场竞争之林的根本;就律师而言,知识产权同样是切入企业市场非常好的入口。

长沙商标注册过程中,将发布商标申请,以便任何认为如果该商标被注册都会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可以提出异议,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反对该商标,那么该商标通常会继续注册。但是,您如何反对令人困惑的商标注册呢?同样,您如何反对已经注册但侵犯了您先前的商标权的商标?

以下是列出要考虑的商标和反对他人商标所需采取的步骤:

一、不要错过提出商标异议的最后期限如果您在发布期间发现了侵权商标,则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以阻止其注册。您通常有30至90天的时间提出异议。但是,某些国家/地区允许您将此期限再延长3090天,而其他国家/地区则不允许。在美国,反对期为30天,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2个月;在欧盟,德国和国内的访问时间为3个月。如果您在发布期间错过了反对商标申请的窗口,则可以在商标注册后将其取消。确切的过程因国家/地区而异,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商标局会提供一个过程,您可以通过该过程来反对已注册的商标并将其撤销或无效。

二、评估商标与您的商标有多相似商标所有者经常利用商标监视服务(例如商标天使的混淆监视服务)在有人试图注册与自己的商标相似的令人困惑的商标时告知他们。然后,商标所有者及其律师将通过询问以下问题来评估任何违法商标:1.商标真的和您的商标相似吗?怎么会这样?2.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是否相似?到什么程度?3.贸易渠道是否相同?4.基本商品是否将销售给相同的消费者?如果对以上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反对商标注册可能是正确的选择。如果您仍然不确定,那么在决定反对之前,可能值得询问一些不感兴趣的各方,如果他们也发现该商标与您的商标容易混淆。

三、确定您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反对商标只有在商标结果中有真实或合法权益时,您才可以反对商标。在大多数国家/地区,这意味着拥有先前注册的商标或能够证明较早使用与被反对商标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商标。如果您声称拥有与该侵权商标相混淆的商标的在先权利,则只要您能证明您对该商标的权利将以某种方式减少,注册证明通常就足够了。尽管您可以在不自己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提出异议,但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胜。因此,如果您尚未注册商标,则应在反对之前提出商标申请。至于商标异议的实际依据,最常用的是混淆的可能性。

四、确定您是否有可能进行商标异议的预算尽管可能存在某些差异,但不同国家/地区的商标异议程序通常是相同的。您通常通过提交称为请愿书或异议通知的文件并支付政府费用(通常是几百美元,例如,在美国,反对商标的政府费用为每类400美元;每个商标750加元,在欧盟为320欧元)。但是,尽管商标异议的提出既容易又便宜,但它们可以持续数年,花费您数万甚至数十万美元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您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预算来资助对手以赢得胜利,那么根本不值得提出反对。

五、决定是否要解决商标异议案件您可能对另一方的商标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对方修改了申请或注册以排除某些商品。在某些情况下,您甚至可能要求另一方达成共存协议,该协议是具有相似商标的两个用户之间的协议,他们希望使用自己的商标而不互相侵犯。

六、找专业人士代为反对商标大多数商标异议可通过某种类型的协议尽早解决,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需使用律师即可解决。但是,由于异议案件可能非常复杂且充满潜在的陷阱,因此,如果您有足够的资源,通常最好聘请我司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帮助。

七、商标异议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商标异议无非是纸面上的联邦诉讼,但它们可能会很长,会引发对抗性诉讼。因此,如果您决定反对,那么如果无法尽早解决此问题,则准备参与此案18个月或更长时间。

自打专利权获得大伙儿的高度重视后,许多创业人全是在创立以后,就会挑选申请注册一个商标logo,创业的朋友们都了解如今申请办理一个长沙商标注册有实在太关键,因此在创立了自身的企业之后就会挑选进行商标的注册,那麼商标logo得话,去申请注册有什么规定呢?它是创业人们非常关心的难题,下边网编就给您讲下注册的基础內容吧!

这行的规定沒有是多少的,要是给你一个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类型的,或是是个体户种类的,能够的,可是就是,个体工商户得话,规定会多一点,关键是出示的原材料这行商标注册的规定,别的得话,是没有什么的,可是你也是一家企业得话,直接申请注册就行,出示你的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别的得话务必的原材料提前准备好就好啦,当你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是一个较为难能可贵,也就是说哪一类的商标logo会有别的的规定,这行得话就来资询网编吧,让你例举出好多个独特的状况,及其别的申请注册规定。

很多商标申请人对于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可能都等不起,比较着急使用商标。又或者自己想要的或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还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商标的话都只能购买商标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我们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42条针对转让注册商标做出了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两者共同向我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其实就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使得权利人发生变化。而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应是在同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都要获得转让许可,就是所谓的一并转让。而在限期内没有一并转让的,那么注册商标将视为放弃申请。

一并转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众对于商品的误认和混淆。有效的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对于转让的商标如果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有不良影响的,我国工商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予核准的原因。如转让成功后,那么自公告之日后受让人的商标专用权就真正享有了。

其有效期可能是10年,可能不足10年。正在申请阶段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整个转让过程一定要真实准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注意可能就会导致商标转让失败或者转让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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