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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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3 08:39:07

许多公司在公司注册的情况下,沒有长沙商标注册的观念,总感觉对自己暂时还没有什么优势,所以才不心急。那么为何一些公司托着不想要做商标的注册呢?网编剖析了一下,一方面由于注册的步骤繁杂,一些企业不想去做,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知名品牌维护含意较弱,因此沒有立即地把商标的注册推上日程表。

商标针对公司而言,如同人的身份证件一样,在商标的世界里,假如未注册验证,那麼这一商标就无法得到有关的利益维护,也有将会遭遇被恶意抢注的风险性,一旦被恶意抢注了,就没法再次应用这一商标了,那麼针对公司而言,将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只能成功注册后才受法律法规维护,假如没经申请注册,其他店家盗取你的商标,你也没法告她们侵权行为,企业的知名品牌也将遭到损害。也有一种状况是,自身的商标也是将会侵权行为他人的商标,由于商标在申请注册的情况下要开展类似查寻,有的店家商标与早已申请注册了的商标logo相仿,这在某一水平上是侵权行为了,有将会会遭遇被上诉人的风险性。因此商标的注册还是很有必要的。

商标是企业知名品牌的验证,因此维护商标也就是说维护企业的权益,商标注册针对公司而言是必需都是必不可少的,在猛烈的市场需求中,商标可以充分发挥知名品牌维护的功效,公司要不断提升专利权的防范意识,那样在公司发展壮大之后才会更加有效的起到保护作用。

小编建议申请专利,不要过于考虑技术性问题,而更应该从公司的商业层面来考虑;专利申请在不同区域根据其具体情况,专利资助政策不一,都是有奖金和报酬的规定;但是对于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外观设计。下面就和小编一起聊一下专利申请是否可以保密审查、一般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一、专利申请是否可以保密审查首先,保密审查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保密范围是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两个方面的发明创造。其次,如果您想要把自己的专利进行保密,应当在提交时的请求书中提出保密审查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审查员会根据保密要求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当然,当审查员在对专利进行分类时,发现您的专利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会主动的把这项专利挑选出来。最后,对于已经授权的保密审查专利,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而不会公布里面的申请文件。

二、一般专利保护期限专利保护期限是以提交专利的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其中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10年。

商标专用权是指依法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使用的,长沙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申请注册商标续展有两种方式: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一句话: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该注册商标予以注销!

(一)申请准备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在接待大厅直接办理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卡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申请文件申请人直接向商标注册大厅提出申请的,在申请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达商标局。

(三)续期费的支付商标关系到企业品牌的发展,选择更新代理应更加慎重。首先,我们应该承认代理的资格。其次,机构规模和行业经验尤为必要价格透明度。

长沙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人们接触较多的是对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保护,而对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识不足。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就其未注册商标先予使用,经过多年的经营,开辟了自己的市场,并享有一定声誉,虽然该商标未申请注册,没有被商标局核准,但只要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就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受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杭州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人们接触较多的是对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保护,而对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识不足。实际上,无论是注册的还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遭受侵害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获得对商标相关权利的保护。

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注册与否,只要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驰名,都可获得保护。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撤销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禁止该注册商标的使用。

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公司为您讲解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定义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里并没有明确驰名商标是否要在中国注册,说明驰名商标包括注册及未注册商标。因此,未注册商标如在中国相关商品或服务市场经过长期商业使用、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了良好声誉且他人的使用足以在相关公众中产生混淆误认而使其受到损害,企业可以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请求将其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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